一、机构设置:
根据河北省公安厅2000年机构改革方案,监所管理处负责指
导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含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等)管理、教育及安全工作,指导基础设施及防范设施、监控设
备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人员编制14人, 设处长1名, 副处长3
名,下设4个科室:
1、秘书科: 负责本处简报、刊物的编写及文件收发工作,承
担本处重要文件的审核把关, 办公用品的管理及车辆管理等工
作。
2、看守所指导科; 负责全省看守所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督
办和查处看守所事故,协调投牢及超期羁押等事宜,开展调查研
究,推广先进经验, 负责看守业务及执法疑难问题的请示和解
答。 ,
3、收容教育所拘留所指导科:负责指导全省治安拘留所和收
容教育所的管理教育工作,抓好两所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规范
执法行为。
4、监所修建保障科: 负责全省监管场所的新建、迁建、扩
建、 改建的图纸审批,修缮费和基建经费的分配,施工建筑质量
的监督检查,监控工程设计及指导监控手段运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