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支队在“七一”到来之际,利用周五的学习时间,组织干警再次重温学习了《党章》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并展开了以“强党性,做表率、创满意、树形象”为主题的大讨论, 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一是强化了宗旨及条令意识。大家一致认为:《党章》《纪律条令》不仅是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警,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加强公安机关正规化、制度化建设,打造过硬公安队伍的需要。二是确认了党员“五带头”标准。一要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法规,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要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三要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群众的贴心人。四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五要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三是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章》《纪律条令》的自觉性。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以《党章》《纪律条令》为行为准则,切实强化素质养成,规范言行举止,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增强民警遵纪守法和认真履职的自觉性。以此推动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引领指导基层开展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民警队伍的职业形象和纪律作风,实现治安管理模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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