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建设”开展以来,该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执法为民为核心,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实现执法质量新突破为目标,积极打造亮点,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追求执法过程 “零缺陷”目标
作为连续五年全省执法优秀单位,县局党委深感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进一步推动全局执法工作的大机遇,又是促进本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更深层次进发的一次大挑战。本着以执法规范促警民和谐的目标,县局认真研究,总结经验,一是明确了公安执法质量体系标准。确定了执法规范化管理标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以人为本,创新理念、改进方式,全力促进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围绕标准制定具体的执法规范化管理目标。按照职能分工,以执法规范化质量管理方针为指导,将每个岗位的执法目标予以明确,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共性管理制度,形成了符合公安执法实际的工作指导书。三是准确定位执法规范化管理内容。为确保岗位目标的实现,执法规范化管理活动主要把执法质量作为关注的焦点。通过提高执法主体素质、明晰执法责任、细化处罚裁量标准、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对整个执法过程中影响质量的因素进行了全面识别控制,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执法水平的满意度最大化的目标实现。
构建执法监督 “零缝隙”体系
县局以打造“零缝隙”的执法监督体系为目标,织密监督网络,打造了一个全方位执法规范化监督体系,有效堵塞了执法漏洞。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努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继制定完善了《法制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执法质量考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执法行为有章可循。同时,抓紧抓好执法质量考评检查工作,通过实行兼职法制员、法制民警两级月份审核、季度审核等制度,保证了执法办案质量,堵塞执法漏洞。二是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县局专门聘请了1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实施广泛监督,着重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等情况,确保执法公正公开。
强化执法过错 “零容忍”理念
在执法监督中对所有执法中的过错,无论大小都实行 “零容忍”,使民警“勿以过小而为之”,监督者也“不以错小而纵之”,抓细节,促养成,切实提高民警执法规范化意识。一是敢于亮丑摆短。县局采取了评选最差案卷的形式,对全局每月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考评,评选出1本最差案卷,将案卷及主办民警在全局通报,在对主办民警扣除办案质量分的同时对该单位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二是深入剖析问题,在每月举行的法制例会上,选择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与办案民警面对面深入进行剖析,点出存在的问题,讲明法律的要求,告知正确的做法,帮助广大民警进一步提高执法意识和办案能力。三是落实执法责任,县局专门出台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类执法问题一律落实“零容忍”,根据情节下发《执法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整改措施,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凡事有人负责,凡案有人监督,凡错有人纠正”。从2009年以来,全局办理刑事案件40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2000余起,无一起因执法不当引起上访上诉,极大的推动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发展。
此外,该局在全面推行各警种规范工作用语制度上,积极打造亮点。将仅在服务窗口推行的文明用语,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研究完善,延伸到全局各部门、各警种及各类处警过程,对所有民警、文职人员、聘用人员的文明用语进行规范。县局多次组织大培训,使全局每名工作人员都受训一次,让民警对文明用语做到牢记熟背,准确应用。推行全方位文明用语以来,在对报案、办事群众回访抽查中,满意率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