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
张北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县公安局局长 张启宝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讲话中指出:“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深入,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可见,胡总书记强调了当前学习的重要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性。就目前公安机关而言,落实好会议精神,必须建设学习型的公安机关,加强公安民警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树立公安队伍的新形象。要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把公安民警的学习转变为自觉行动,笔者认为,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解决好“我要学”的问题。这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比如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少新进公安机关的军转干部或非警校毕业生认为,自学法律是苦差事,自学难过关,不学也照样混日子,办案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有懂业务的干警就行了;还有的受不良思想的影响,认为学习不如搞好人际关系实用,当领导也不需要太多的业务知识等等,从而导致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往往把学习当作“额外任务”。因此,从思想里解决好公安民警主动学的问题,是建设好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前提。一方面,要从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认识入手,不断强化“学习为本”、“创新学习”等理念。教育广大公安民警树立“不想学习就是退步、不好好学习是踏步、只有不断学习才是进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主动学习成为广大公安民警更新观念、开拓进取的动力。要通过组织公安民警学习党的理论和上级文件精神,深入思想发动,让那些平时不想学习的公安民警认识差距,抓时间学,让那些平时想学习而没有时间学习的公安民警挤时间学,让那些持有“学习无用论”的公安民警抛弃错误认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真正形成全警动员、全员参与,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要从抓领导选骨干入手,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和骨干的示范作用。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活动,要真正坐下来学,绝不能借口忙于公务而不参加学习,做到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雷打不动,以实际行为影响和带动民警的学习。同时,要抓好科所队室“一把手”的学习,让他们成为本部门的学习骨干,发挥“二传手”作用,使广大民警的学习活动上看领导,下看同事,不学不行,不好好学也不行,真正使学习成为公安民警的自觉行动。
二是解决好“学什么”的问题。一些民警存在着一种不良的学习倾向,就是学理论、政策、业务的少,却对庸俗关系表现出兴趣,表现官场、人际关系的报刊互相抢读,而理论、政策、法律书籍却无人问津,即使单位发下去,不是束之高阁,就是摆摆样子。这种倾向不及时纠正,势必影响公安民警的健康成长,甚至会腐化变质。那么,公安民警学什么?首先要学党的政治理论。要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理论体系,努力在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上下功夫,正确理解和把握其内涵和要求,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进一步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和创造性。其次要学业务。熟悉业务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公安民警要努力加强对业务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拓宽学习领域,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公安民警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认真、系统地学习与业务相关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法通则》、《行政法》、《治理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学一法、懂一法,懂一法、用一法,打牢法律基本功。第三要扩大学习范围。在学习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同时,公安民警还要努力加强对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学、美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要把学习的触角延伸到前瞻性的领域,组织公安民警学外语、学计算机、学与世界警察接轨的文明礼仪等等,努力使公安民警的思想素养和知识水平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争做全面发展、与时俱进的新型公安民警。此外,还要组织公安民警向模范典型、先进人物学习,把先进人物的事迹和崇高思想作为民警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一面镜子、一把尺子,用英模的行为约束民警,用英模的事迹感染民警,用英模的精神提高民警。
三是解决好“怎样学”的问题。当前在一些公安民警中存在着一些不良的学习风气,一提学习,装模作样,不求深入,不善积累,有为学而学、学用脱节的问题。怎样才能抓好公安民警的学习和培训呢?笔者认为,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公安机关的政工部门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长远学习规划和近期学习计划,并分批分阶段地搞好民警的外出学习培训活动,让“内学”与“外训”有机的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效果。各科所队室要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年龄层次、学历结构,制定具体翔实的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内容,为学习者最大限度的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使学习者能静下心来,走得出去,学有所获。二是要灵活学习方式。要建立机关民警“集中学习日”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可把星期一上午或星期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日,做到雷打不动,坚持经常。在搞好集中学习活动的同时,还要组织公安民警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心的体会、演讲、笔试、现场观摩等,在巩固知识中深化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同时,还要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公安民警下基层调研,深入探讨工作方法和措施,做到边学习边联系工作进行理性思考,使学用同步起来,在学习中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提升学习水平。三是要循序渐进的学习。学习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为此,必须从一点一滴抓起,逐渐累积见效果。特别是新进公安机关的大学生或军转干部,要勤奋刻苦,虚心请教,对不懂的法律知识要向小学生一样,从头开始,一条一条的读,一法一法的学,要经得起磨练,耐得住苦燥,要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一学到底。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积极探索学习方法,以知识转化能力素质的多少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大小,衡量知识水平的高低,尽快适应本职岗位的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要强化督查考核工作。公安机关每年要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年终考核,并组织开展好评比“优秀学习标兵”、“组织学习优秀单位”等活动,让学习好的民警和组织学习活动好的科所队室“脸上有光”。要把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活动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将民警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评之中,与晋级晋职、提拔重用相挂钩。同时,要通过建立民警学习档案、定期培训等制度,真正使民警在学习中“动”起来。五是要强化学习的基础保障。建设学习型的公安机关,物资保障是基础。要舍得花钱改善公安干警的学习环境和条件,要建立高标准的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电教室等,让民警学有阵地,学有场所。要拿出专款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和国家司法考试,让民警学有所“获”,学有“甜头”,学有劲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