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9日起,我省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可在受理点缴费和领取证件,改变了多年来公民在受理点申请后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缴费取证的模式,极大地方面了公民申领出入境证件。
实行出入境证件收费、发证工作下放,是省公安厅推出的服务发展、便民利民的一项重大举措。从去年开始,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即着手筹备这项工作,为受理点购置器材、配备专职民警、开展技能培训,并与银行、财政等系统多方沟通协调,在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3月起,分两批下放到10个设区市受理点,3月29日对全省县级受理点下放。从此,申请人在受理点申请证件时缴费,受理后经过审核、审批、签发、制证等环节,于第7个工作日由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制出证件,速递部门通过特快专递于48小时内送达各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