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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辆入沪申请
[2010-04-07 09:57]   来源:新华社   作者:   责任编辑:wangyuexian

  个人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材料目录

  一、《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样张1

  二、《承诺书》(样张2

  三、《授权驾驶委托书》(样张3

  四、申领车辆行驶证(原件)

  五、车主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驾驶证(原件)

  六、被委托人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驾驶证(原件)

   

  

  样张1

  《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

  申领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国籍

  护照号

  身份证号码

  居住证号码

  驾驶证号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邮寄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号牌颜色

  品牌型号

  是否ETC车辆

  预计入沪时间(在空格中打勾)

  4

  5

  6

  7

  8

  9

  10

  11

  经常出入

  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签章

  2010  

  样张2

     

  为配合做好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进沪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本人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临时性管制措施。

  二、本人使用的车辆进沪时,保证随车不携带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不携带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不携带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三、保证所申领的《进沪车辆通行证》与申请车辆信息一致,并按要求粘贴在申领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位置,不转让或伪造、变造、倒卖《进沪车辆通行证》。一般情况下,不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旦遗失或被盗,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如违反上述事项,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以上为正面)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为反面)

  样张3

  授权驾驶委托书

      派出所:

  本人委托   驾驶牌号为   的车辆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持《进沪车辆通行证》出入上海市界。

  委托人:    

    

  附:被委托人基本信息

  被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国籍

  护照号

  身份证号码

  居住证号码

  驾驶证编号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邮寄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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