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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民警装备了现场执法摄录仪
[2010-01-12 01:53]   来源:本网   作者:冬子   责任编辑:郝超

 

   民警执法时常遇到违法者抵赖,更有妨碍公务者,不但事后拒不承认违法行为,反而对民警诬告、陷害,由于证据缺失,使得庄严的法律出现尴尬。针对这种现象的出现,一种可全程记录的“现场执法摄录仪”开始配备我市公安民警。目前,这种摄录仪已在我市一线民警执法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现场执法摄录仪”,具备使用方便、灵活小巧、便于携带等特点,摄录可达8小时,分为公开执法的领卡式、现场执法的眼睛式、侦查秘录的纽扣式。执勤民警在执法中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和录像,完整记录下民警执勤的全过程。当民警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时,起到有效固定证据的作用。对在执法过程中那些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情况能进行现场取证,可以有效地保护民警正当合法权益。在民警开展侦查破案过程中,可以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秘拍,掌握其违法犯罪事实。
   摄录仪投入使用后,对民警执法行为也起到规范作用,有利于促进民警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据了解,荣获河北省总经销的唐山市蓝星保安通讯器材销售中心统一销售的“现场执法摄录仪”,已在我市巡特警支队、市交警支队、路南区公安分局、东水公安分局、迁安市公安局、滦县检察院和市盐业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普遍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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