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机飞行离不开“黑匣子”,如今类似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已安上我市春运客车。它对疲劳驾驶、超速等自动报警,并全程记录驾驶情况。 安装工作已从2009年11月10日开始,到今年春运前,我市省际客运班车、跨市营运客运班车及其他公路营运客车(含单位通勤大型客车)要全部安装完成。对已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并符合公安部标准要求的,予以登记;客运车不安装的不得从事春运,且定期安全检验时,车辆管理部门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这是市公安交警支队落实市领导有关指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春运安全而采取的措施。 汽车行驶记录仪对交通事故预防具有重要作用,车辆驾驶人出现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时,记录仪会自动发出语音报警提示。除事先预防外,它还能为事故分析处理提供重要证据。 行驶记录仪可连续记录行车大于600小时的全部行驶状态数据。内容包括:启动时间、停车时间、行驶速度、行驶里程、车门、刹车、左右转向、大灯、雾灯、雨刷等部位的工作状态,记录精度为每3秒钟一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处理部门必须采集记录仪数据资料,并与事故有关的资料一并存入事故案卷,作为分析认定事故责任、处罚事故单位和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我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车辆的安装工作,在公路营运客车完成安装后逐步展开。对逾期不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不予年度检验。 交警支队要求,各级车管部门要通过车辆检验,执勤民警要通过路面监督检查,保证安装工作的实效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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