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却实推进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向纵深发展,唐山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几次组织召开调度会,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严格规范公安机关内部警车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伪造、变造、违规使用警用车辆牌照现象。日前,该局查处一名使用假冀“O”牌照、持有伪造证件、非法穿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人员。
近日,迁安警方在街面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悬挂“冀O”牌照的银色宝马轿车停放在该市兴安大街西段,形迹十分可疑,遂上前检查。驾车人身着警察制式服装,称该车牌照及车辆均为唐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刘杰”所有,自称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处工作人员,并出示了工作证,还一再催促民警赶快放行,有急事要办。民警现场对“冀O”牌照、“刘杰”其人及所出示的工作证真伪进行了核实。经查,唐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并无“刘杰”此人,而“冀O”牌照和工作证也都是假的。民警遂将该人带回迁安市公安局进一步核查。
经查:该人名叫曾某(1973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现住滦县燕山里小区,其所驾轿车真实牌照为冀B88EXX。其供述:“冀O”牌照、假工作证和警服均为网上结识的网友提供,主要是便于驾车时逃避检查、不交过桥费,图方便,显威风。
当日,该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对曾海基非法使用伪造证件、非法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违法行为,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天,收缴假“冀O”牌照一副、假警服一件、假工作证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