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秦皇岛市公安机关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共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把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在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活动、解救受害妇女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在省公安厅组织的全年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三。
为努力营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工作氛围,市公安局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奖惩制度,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收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性场所管理,还集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并着力构筑预防家庭暴力防护网。市公安局在逐步完善110报警服务机制的基础上,还督导县区局建立了从城区到农村,从机关到基层的整体工作网络,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报警,优先调度,实行警种联动,优先处置,为及时妥善地处置家庭事件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据统计,2009年各级110指挥中心根据接警,指挥调动巡警、派出所等快速处置闹离婚打架、丈夫酒后殴打妻子子女等家庭暴力报警890余起,其中市局110直接接处家庭暴力报警就达348起,有效防止了家庭暴力演化为恶性案件。
在工作中突出重点,抓好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一方面严肃查处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一旦发生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特别是绑架、强奸等恶性案件,要做到快侦、快破、快结,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特别是在2009年组织开展的多次严打整治行动中,都把绑架、强奸等恶性案件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为有效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周密安排部署工作,紧紧围绕“打击、解救”这条主线,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千方百计的解救受害妇女儿童,尤其是克服警力不足、资金短缺等困难,调查取证,追捕逃犯。2009年全市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6起,打击处理嫌疑人60人,打掉人贩子团伙15个,抓获逃犯11人,解救妇女39人,解救儿童10人,切实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预防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发生,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投入更多警力、更多装备填补防控空白区,科学安排调整巡逻时段和时长,尤其是加大了对学校、居民区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发生。通过扎实工作,近年来我市强奸、伤害、抢劫等侵害妇女儿童等几类主要案件的发案率呈下降趋势,2009年没有发生一起影响教学秩序的重大刑事案件。
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同时,市公安局还坚持多角度、多载体进一步深化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一是提高全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加强了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民警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以户籍派出所为责任单位,全市97个派出所都建立了“维权岗”,公布维权求助电话。对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加强管理、严厉整治校园周边秩序、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妥善查处。并与“三双”、“双创”、“五民”等活动紧密结合,深入村、居进行走访,帮助辖区妇女儿童解决困难。2009年7月5日,由省妇联主办的“促进对受害妇女儿童救助与保护工作暨中国法学反家暴网络成员区域会议”在我市隆重召开,各级领导对我市公安机关特别是开发区分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三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不断加大对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宣传;结合法制宣传日、禁毒日、110宣传周等工作,加强与妇联、社区、工厂、企业及学校的交流与合作,经常性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法制宣传及以创建“安全社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启发妇女儿童充分认识自身权益,使其切身感受到法律保护就在身边,同时全面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强化治理整顿,净化社会环境。公安机关会同工商、文化、城市执法等部门持续不断开展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秩序、网吧治理整顿工作,落实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八条措施,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等活动。通过推行上网实名制及设立校园流动治安岗、交通岗形式,净化儿童成长环境,大力维护中小学生安全。五是加强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管理和保护。进一步完善了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管理和保护相关法规、实行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管理和保护责任制;协调教育部门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提供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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