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窗口”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服务窗口或接待室设立警务公开栏,公布业务受理范围,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以及查询电话、监督电话;同时设置方便群众使用的桌椅、书写和饮水等服务设施。
二、实行急事急办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效率。窗口单位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要公布非工作时间办理紧急事项的事宜,对企业、群众所需办理的紧急事情。
三、全面做好警务公开工作,夯实窗口文明建设基础,各窗口单位一律将警务内容按统一规格上墙,公布民警照片、姓名、职务和警号,增强执法透明度,并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方便群众监督投诉。
四、现场执法以教育为主。对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予口头警告、教育提示后放行;非机动车、行人逆向行驶、闯红灯等,及时阻劝、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五、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接到报警后,民警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并及时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疏导交通。
六、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现场的,发给当事人便民卡,告知当事人处理事故的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加强对路面执勤民警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大队设立交通民警路面执法监督咨询电话。
八、公开车管站服务热线电话,为群众解答各种车管业务、收费等疑难问题。
九、城区各中小学校附近设立执勤岗位,负责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预防交通事故。 十、打造“绿色通道”优质环境。对途径辖区拉运蔬菜、瓜果、鲜活物品的车辆,除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员、违章超车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外,执勤民警只批评教育和警告,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