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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局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2010-04-22 03:56]   来源:霸州市公安局   作者:   责任编辑:langfang

  霸州市公安局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出入境管理部分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给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出入境管理科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自身特点,特制定以下便民措施:

  1、实行明白卡制度。对出境人员的申请条件、照片的准备、申请表的领取、申请表的填写、护照的领取、护照到期后的延期及更换、护照办理的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归纳印制成《公民出境申请须知》,进行详细的说明,消除群众疑虑及不必要的往返次数。

  2、推出警民联系卡。为每名申请人提供受理民警信息资料。遇到问题,申请人不必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当面询问,通过电话即可得到满意的答复。

  3 、实行特快专递业务。为快捷方便的使申请人领取到护照、通行证,开设邮政特快专递业务可将护照、通行证直接寄送申请人。

  4、实行低台敞开面对面式办公。在接待室西侧中心位置悬挂牌匾,公开受理工作流程,并设立监督台,将查询、监督电话以及相关内容公布于众。    

  5、实行统一制式表格。将各种表格分类统一印制,免费提供给办证群众,并提供样表示范使群众能各取所需、一目了然。

  6、提供便民服务设施。接待室配备候办桌椅、笔墨、修改液、老花镜、饮水机、纸水杯等。

  7、开展增时服务。公开专用咨询电话和非工作时间服务电话,提供咨询服务,预约服务。

  8、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但遇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在网络通畅的情况不超过1个工作日惑最短的时间内将数据上传廊坊市局。

  9、增设复印机。使申请人在办理相关证件时,减少往返次数,节省办证时间。

  10、开展到期提醒服务。对签注即将到期的外资企业常住境外人员,以短信方式给予友情提示,避免其造成非法居留。

  11、缩短工作时限。受理工作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使申请人尽快领取到出境证件。

  

  霸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消防管理部分

  

  1、河北省内人员户口迁入霸州的,不需提供户籍证明;

  2、霸州市内户口迁移,通过综合信息系统网上办公,不需使用户口迁移证;

  3、省内迁移证件丢失或申请落户地点变更的,取消未落户证明;

  4、在我市投资、办企业,投资金额50万元以上经营一年以上正常纳税者,可以申请办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落户手续,不受有无固定住所限制。

  5、企业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凭相关证书及劳务合同,可以申请办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落户手续。

  6、对各市、县评选出的农民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农民工中的高级技工、技师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可凭相关证书资料、用工主管部门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落户手续;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已在我市就业的,可以申请办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双方父母迁入落户手续;

  8、户政科及派出所免费提供新生婴儿重名查询服务;

  9、开展身份证送证下乡服务,户政科在从廊坊市局领到居民身份证后3日内刷卡分发到各派出所,派出所2日内分发到各村街,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

  10、对群众急需身份证而本人因病、残疾常年卧床不能到派出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实行预约上门服务,为群众拍摄身份证像,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11、开展预约服务业务,群众在正常工作时间不能办理户籍业务的,可提前电话预约,户政科及各派出所24小时接受预约服务,包括节假日和双休日;

  12、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新生婴儿落户时不再提供未随另一方落户证明;

  13、符合夫妻投靠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不受结婚年限限制,可随时办理;

  14、现役军人需编制、核准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凭“军人身份号码登记”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身份证号的户口迁出注销证明直接到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户籍窗口核准登记,免收全部费用;

  15、各项户籍业务手续齐全应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有受理时限的,在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的各户籍窗口应告知群众需准备的手续,不让群众跑第三趟。暂停收取户口迁移证件工本费和暂住证证件工本费。取消收取微机查询服务费。

  16、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

  17、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8、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19、对到我省小城镇落户的人员,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0、对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的,可随时办理户口迁移。

  21、对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各类专家、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员以及为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各类人才,可凭聘用单位录(聘)用证明及相关证件证件资料,办理其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手续;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其境内亲属可以在我市落户。

  22、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

  23、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迁入西部地区的,如果今后返回迁出地工作、生活,也可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24、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25、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户口的规定。对以往已注销户口本人要求恢复户口的,在本人回国后,凭出国护照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可在原户籍所在地申请恢复户口。

  26、除更正出生年龄、性别等不可变更项目及疑难户口问题,由市级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外,其他需要核准审批的户口下放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办理。对明确符合落户条件、手续齐全的,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

  27、公安机关对群众申报的户口事项,证明材料齐备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受理。对需要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派出所在15日内,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在10日内,市级公安机关在1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28、对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要符合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普通证在60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限不得超过20日)发放证件。加快证在制证单位受理后后一个月内、临时证3个工作日内发放。

  另外,作为对外服务窗口,本着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的原则,经局党委研究,局户政科对外办公所有业务均移至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办理,以便于群众监督和方便各项业务开展(业务内容主要有:市县外户口准予迁入,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退伍、复转军人落户,户口补录微机,户口变更更正,加快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霸州市公安局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消防管理部分

  

  1、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便民服务窗口业务受理人员要热情解待群众,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请时,对申报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受理;对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受理或不受理,均应出具加盖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推行消防审批一站式服务。各县(市)消防行政审批有专兼职建审人员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底。各设区市消防审批一律进驻当地政府行政审批大厅,推行一站式消防服务。

  3、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限。本着“保障安全、维护民权、服务经济建设”的原则,对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的审核、验收,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从200951起,对一般建设工程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申报材料齐全的由原来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 

  4、构建联系沟通渠道,提供消防优质便民服务。各支队及大队设立消防服务热线电话,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结果、火灾信息、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等资讯,提高消防工作透明度,便于群众掌握消防知识及行政审批事项。

  5、实行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度。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开辟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从简、从快,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积极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设计阶段,防患于未然。

  6开放消防站。各地要积极做好消防站对外开放工作,通过简单易会、便于操作的实践项目和生动的火灾案例,向群众传授消防法律、法规、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在具体内容安排上要区别不同对象,体现针对性。要采取定时开放、随机开放的办法,每月至少向社会开放一次。

  7、建立群众来访领导接待制。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和领导接待日,由各级消防机构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在24小时内组织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举报投诉人,保证群众举报投诉件件得到落实,存在的问题件件得到查处。

  8、推行消防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对人民群众关于消防安全的申请、咨询、投诉和求助,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接待办事群众的第一人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必须对当事人负责到底,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按照办事程序要求予以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请示主管领导,交由相关人员进行办理,不许推诿和拖拉。

  9、建立消防技术服务制度。组建消防技术、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等专家组,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设计、防火材料、火灾隐患整改、抢险救援、消防安全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论证服务。

  10、推行消防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对消防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实行承办人责任制,对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举办大型活动前的检查,严格按照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霸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查询、咨询电话:03167238732

  霸州市公安局非工作时间联系电话:1310316277713930610575

  

  霸州市公安局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交通管理部分

  

  一、大队车管所迅速配齐人员和设备,开通了小型汽车(进口车除外)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二、大队执法站开通了异地转入机动车违法行为,在本地接受处理的功能,通过落实道路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理、缴纳罚款的措施,极大方便了群众。

  三、在辖区国、省道固定测速设备安装位置前(不少于1000处)设置了提示、告知标志6块,其中112106国道各2块、廊泊路2块、廊霸公路1块,进入市区道路入口方向处设置了提示、告知标志2块。

  四、车管所积极完善制定了培训计划,集中组织车管民警、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了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全所人员经车管所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结合“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大型企业8个、社区2个、沿路村街11个进行了走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改进便民服务工作措施,在市“两台一报”媒体开辟了宣传专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省厅、省局“10条措施”内容和我们所落实的各项工作,引导市民加深对“10条措施”理解和支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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