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缩短时限,凡符合政策手续均当场办结,疑难问题需调查处理的,由河北省公安厅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2、在网上公布户口登记、迁移办理程序流程及手续,并将办理户口登记、迁移所需填写的各类审批表以样表的形式进行公布,使居民在家中能一次性将手续准备齐备,达到一次性办结。
3、与168服务台联系,群众可从服务台查询办理户口及身份证相关事宜。
4、市区派出所实行预约办理户口及身份证业务。
5、对我市未安置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可凭就业报到证(安置信)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分配(安置)工作的证明,将户口落回原迁出(注销)地派出所。
6、取消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需有合法住所的限制。
7、对因结婚申请将配偶户口迁入我市的,可凭相关证明相互投靠,不再受结婚年限和城镇与农村区域差别的限制。 8、在网上公开公示枪支弹药运输许可,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许可,典当业许可证,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凭证,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城市养犬许可六种治安行政管理许可办理流程图,注明申请条件、提交材料、法律依据、承办单位、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并实行预约办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