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严把“四道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今年以来,永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从本职工作入手,在履行打击违法犯罪职责中,严把“四道关”,从而使履职尽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得到了有机结合,增进警民之间的鱼水情谊,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把好案件受立关。做到受案迅速,立案如实,办案热情。发生刑事案件后,做到接警快、出警快、赶赴现场快、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快;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刑事案件做到件件如实立案,并报信息作战中心通过责任倒查来确保不漏一起;开展和谐刑警窗口建设,不管在受理刑事报案还是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对待受害人、报案人、见证人、知情人都做到态度和蔼、礼貌走访。
把好案件回访关。坚持“透明”办案,全力办理群众关注的案件是赢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理解与支持的重要措施。一是建立“刑事案件办案公开制度”、“法医学人身伤情鉴定公开制度”,以在侦查的各个环节,通过程序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告知群众,让其了解所关心案件的总体进展情况;二是开展定期回访。对一些案情不大,但立案一个月以上未侦破的案件,明确办案民警,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将侦办进展向报案人或受害人告知。后期再定期与报案人或受害人沟通,让群众明白公安机关时刻在关注案件;三是设立群众接访室,公布热线电话,由值班民警24小时专职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做到简单来访事件当场回复,复杂来访事件三日内必须回复。
把好案件侦破关。群众看公安就是看破案,今年以来,刑警大队一是坚持以破案打击为支撑,本着“破小案、带大案、多破案、促和谐”的理念,提高破案攻坚的能力,及时消除社会影响,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二是加强打击处理力度。我们强化了执法能力的提高,通过提高办案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公平,严格、文明,不断提高打击效能。
把好追赃退赃关。赃款赃物的追缴发还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在全力破案的同时,做到努力追赃,最大程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依托“大侦破格局”的建立,逐步完善追赃和退赃机制。一是抓信息采集。群众所有的报警案件,办案民警都尽可能多地采集涉案物品的特殊识别码、明显细节特征以及报案人联系信息,从案件受理的最初环节开始为追赃返赃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加大对机动车修理业、金银首饰加工点、二手机等行业的管控力度,对于有特定条件的报案赃物,及时向相关行业发布布控短信,采取公秘结合的方式,强化阵地控赃。对于工作中查扣的不易直接关联案件的可疑物品,及时采集照片等信息录入警务综合平台,并详细注明物品查扣时间、地点等信息,供各单位开展比对检索。三是落实“三个必查”,对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必查,同案犯必查,购赃人必查,通过“三查”拓宽销赃线索,并循线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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