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海波 俊杰)近日,滦县公安局接到辖区某物流中心负责人报案称:该物流中心与两名货运司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拉走了他们70余吨焦炭,此后人车杳无音讯。经侦查证实: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虚假车牌号与该物流中心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后,拉走了焦炭,致使受害人遭受10万余元的损失。
在此滦县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利用“空车配货”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
此种诈骗行为一般使用虚假身份、虚假车牌号、虚假驾驶证签订合同,以空车配货的形式骗取货物,运到异地藏匿或销赃;二是团伙作案,分工明确;三是作案手段有较大的隐蔽性,犯罪嫌疑人打着合法运输劳务的幌子,诱骗客户上当,其犯罪动机也不易被发现。
警方提醒货主和物流业主针对此类诈骗案件的特点、手段,提高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不能只重利益,不顾安全,不管是哪的人、哪的车,只象征性地查验一下证照,履行一下手续,便雇用其进行长途运输,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