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丰南大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2010年4月1日起将实行新规定。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有3类行为以后要扣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扣2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扣6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