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股市的热炒,各地出现了以代为炒股、推荐股票的新兴职业,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以此为诱饵,通过收取高额回报费、分红费等各种费用而实施的新型诈骗案件。此类案件涉及受害群众多、资金数额大、地域范围广,给受害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思想负担,应给予足够重视,特此预警。
一、案情通报
1、2007年,承德避暑山庄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陈某(女)的邻居张某向其介绍儿子张然在北京工作,而且炒股很有实力,已经赚了很多钱。陈某便信以为真,陆续将30余万元交给了张某,委托张某儿子张然代为炒股。陈某说如果自己赚到钱,会给张然一定的辛苦费。陈某刚开始给张然打电话询问股市行情时,张然称赚钱,后再打张然电话,不是不接就是关机,经过几番周折,陈某找到张然,张然称股市不好,把钱全都赔光了。2009年8月12日,陈某向平泉县公安局报案,通过调查,张然把陈某交给其用于炒股的30余万元赔进18万余元,其余12万元被其个人消费。
2、近日,受害人张某频频接到区号为0755、020陌生人的电话,问其是否在操作股票、收益如何等问题,在得到张某肯定的答复后,对方称自己是某某私募、游资或投资证券公司,可以提供股票,3-5个交易日内收益8%-20%,并提供一支一个交易日涨幅在8%-10%、几个交易日涨幅在20%或者涨幅更多的股票,是其公司拉升的,同时对方在收盘之后,提供下一个交易日将要拉升的股票。后张某连续几天发现对方提供的下一个交易日拉升的股票涨幅都在5%以上,便与对方联系,对方称如果与他们合作,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每年交18800元,半年交8800元,一个季度交3800元。张某欲先合作一个月试试,对方说没有这项服务,经过讨价还价,对方同意带张某一个月,但要交2000元,经过再次商量,最终张某通过对方提供的一个银行卡帐号汇去了1000元。对方告诉张某等电话通知买入股票,等了几天后,仍没有动静,张某便与对方联系,对方称正在操作。次日,对方向张某提供了某股票,张某全仓买入,结果股票大跌,张某急忙向对方询问,对方告诉其不用怕,继续持有,最后持有的时间越长,赔的越多,当张某再次向对方打电话询问时,对方电话已成为空号。
二、案件分析
1、作案分子:团伙作案,分工合作,其中扮演“股票分析师”的人员具有一定的股票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不排除曾在股票行业工作的可能。
2、作案手段:作案分子通过电话咨询、虚假网站、虚假投资公司、虚假证券投资公司的名义,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利用受害人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的心态实施诈骗。
3、作案对象:以中老年为主,其中女性占较大比重,对网络操作能力较弱、对股票知识知之甚少、容易听信所谓消息面的群众。
4、作案范围:跨区域犯罪、受害人众多,由于来电显示可以通过网络电话设置,很难掌握作案分子的具体位置。
三、防范对策
1、加大对预警信息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各派出所及时将预警信息在本辖区发布,提醒广大居民消除贪便宜和侥幸心理,提高防范意识,发现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2、受害地和犯罪地公安机关加强合作,通过串并银行帐号、手机号码等方式对受害较重区域开展专项治理,争取打掉一批犯罪团伙。
3、通过与通信部门、银行系统的合作,获取作案分子银行帐号、手机号码等有用信息,为侦查办案提供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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