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用户 找回密码
栏目导航:地市新闻 案件快递 警情提示 公安文化 专题报道 便民警务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警情提示 > 正文
 
警方提示:这样的信息你不要信
[2009-08-28 10:59]   来源:河北公安网   作者:马文杰   责任编辑:wangyuexian

  本网讯(马文杰)近期我区连续发生几起利用短信、邮件进行诈骗的案件,请市民提高警惕,在遇到这样的短信、邮件及意外中奖情况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要轻易相信。

  案例:1、7月30日,刘某(女,23岁,石市)报案称:5月3日其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称可以为她提供贷款业务。6月份该和对方联系,想贷款两万元,对方要求其先支付利息1500元。7月下旬,其在某银行给对方汇款1500元。后对方又要求其汇保证金4000元,其又分三次向对方汇款4000元。后对方又要其汇人身保证金3000元,其发觉被骗,遂报警。

  2、8月1日,梁某(女,石市)报案称:该于7月30日收到要其汇款的短信,该以为是朋友发的,7月31日13时许,在某银行转给短信提供的银行卡帐户3500元,后该问朋友收到钱没有,该朋友说未收到钱也未发过信息,该意识到受骗,损失总价值3500元。

  3、7月27日,王某(男,石市)报案称:当日凌晨3时许,该上网时,收到一封邮件称:其已经中奖了,奖品是:现金58000元和三星Q40笔记本电脑一台。领取奖品需要交纳运费、邮费1250元。当日中午,王某按照网上提供的邮政银行卡号将1250元现金汇出。后按照网上提供的电话与对方联系,对方称:还需要交纳5800元的税款才可以领到奖品。于是,王某又通过某银行汇出5800元现金。然后,王某又和对方联系,对方称:还需要交15000元的保证金后,才可以得到奖品,王某发现被骗后报警。

  警方提示:利用短信、邮件诈骗是犯罪分子贯用的手段,请市民一定要加以重视,特别是在遇到要求汇款时,应与当事人联系确认无误后再酌情汇款,在自己无法确认的情况下,多与身边的亲人、朋友商量,不要盲目做出决定。

打 印 回到顶端 关闭窗口
上篇新闻:请您捂紧您的钱袋谨防短信诈骗
下篇新闻:请小心看管您的“坐骑”
相关阅读:
·滦县警方教您几招避免春季行车犯困 2011-04-13
·古冶民警提醒:面对高额利息别动心 2011-07-07
·滦县警方:儿童防拐措施10条 2011-07-07
·滦县警方:学生暑假打工注意用工方资质 2011-07-06
·民警提醒:七招增强市民夏季防盗能力 2011-07-06
·衡水警方提示:夏季需防范的几种侵财犯罪 2011-07-05
·民警提示:加强防骗意识 保护个人信息 2011-07-05
·滦县警方:掌握常识轻松防范电信诈骗 2011-07-05
·民警温馨提示:打工族如何理财? 2011-07-05
·警方提示:家庭防火须知 2011-07-04
 
  导航
在线咨询 在线访谈 短信平台 服务电话
点击留言
 
  网上调查
 
  警民博客圈
  视频播报
 
  图说警事
 
  公安一博网
  电子杂志
 
  公安英烈
 
  发稿排行榜
更多>>
·“河北公安网燕赵警民通” 、“公安一博...
·河北省公安微博排行
·腾讯网官方微博
·新浪网官方微博
·河北省公安厅“河北公安网燕赵警民通”2...
·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一博网”2010年1、2...
·河北省2010年为公安等部门招录公务员简章
·2010年考试大纲
·2010年为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招录...
·省公安厅通报“六普”户口整顿相关政策
联系我们 | 关于网站 | 网址域名 | 版权声明 | 法律责任
河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 河北省公安厅新闻中心主办 冀ICP备字050034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