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宣传处)8月27日,冀中公安局党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由局党委书记、政委王桂军主持,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副调研员、局属各支队、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列席参加。
会上,大家观看了石家庄等地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先进经验演示片,全文学习了张越书记、曹爱平常务副厅长和万书君副厅长在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在全省公安机关“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召开这次会议,非常必要,非常及时,非常重要。
针对这次会议,党委书记、政委王桂军同志指出:这是一次推动全省“三项建设”、“三项重点工作”,承上启下的任务会;是分析当前形势任务的教育会;是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会;是学先进学经验的学习会,对于推动全省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引领作用,对于我局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推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学习,推动下步工作,他强调以下三点意见:
一、 要迅速传达学习,准确理解、深刻领会会议精神。
要认真学习张越书记、曹爱平常务副厅长、万书君副厅长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关键词”,“六项重点工作”“八项工程”,做到深入体会、深刻理解、吃透精神、提高认识。
各级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原文的学习,领导干部,尤其是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通读三遍:班子内部精读一遍,个人自学静读一遍,组织民警通读一遍。
因公外出未参加本次学习的人员,于本周日晚进行补课,仍因故未能参加学习的人员,下周一(8月30日)下午进行第二次补课,确保一人不漏地学习。
要按照层级负责的方式组织测试考核,局直管干部由政治部考核、指挥部配合,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三季度考核内容。
通过强化学习,迅速把各级领导层面的思想和认识统一起来,把全警的思想凝聚到会议精神上来,形成凝心聚力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要抓好理论转化,以学习效果指导、推动、作用于实践
在近期要开好三个会:
一是开好汇报交流会。在学习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梳理,明确谁来抓、抓什么、如何抓,抓到什么程度,有关单位、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与主管局领导沟通,由“三项办”牵头、指挥部配合,近期组织一次对此次全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及各单位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落实的汇报交流会。
二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于9月10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基层党委(支部)也要由党委(支部)书记组织,对照张越书记在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对照“四查”等内容普遍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实现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凝聚警心、促进团结、加深理解、促进和谐的目的,为推进“三项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三是总结好典型经验。有关单位、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9月20日前要确定一批我局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以来形成的经验作法进行交流、固化、推广,进而指导工作、引领队伍、鼓舞士气。
四是开好队伍建设座谈会。由政治部、纪检委牵头,近期组织召开一次全局队伍建设座谈会,探讨如何通过抓学习、抓典型等队伍管理机制推动“三项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公安重点工作。
三、要强化学习,把学习作为硬任务
学习,是落实力和执行力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认识的必由之路。在按照《冀中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冀中公安局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冀中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理论学习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习的基础上,设置学习秘书,实行出勤点名,制作考勤登记卡,建立学习档案,半年通报一次出勤情况。
凡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范围的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参加,凡因公外出办公、办案、培训等法定任务或身体原因确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人员,须提前向学习秘书请假说明原因;因法定事由以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要向党委书记请假,并说明原因。
对于两级党委集中学习时间不能按时参加的人员要在一周内由党委书记组织,完成补课。两次集中补课时间仍未能按时参加的,由分管局领导或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补课,政治部、纪检委将组织检查学习记录。
按照《冀中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党委学习考勤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并将每次学习考勤情况同时交人事处备案,把学习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季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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