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建设专栏
为全面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衡水市公安局结合全市实际,突出六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执法主体建设,促进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执法素质全面提高。衡水市公安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活动,不断增强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和能力。针对近年来民警违法违纪情况,衡水市公安局认真收集、归纳、整理和分析,并组织广大民警学习、讨论,进行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各主要执法警种、部门均制定了符合本警种、部门执法办案和执法管理工作特点的、可操作性强的《执法规范》,充分利用“网上法律学校”、“网上考试题库”,对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民警进行网上培训、网上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执法民警,取消其执法资格,同时还通过组织民警旁听人民法院刑事、行政审判,提高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律适用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投诉案件等问题发生。各警种、各部门通过梳理本地区、本警种实施的法律中带有较大自由裁量幅度的规定,把弹性条款细化为具体实施细则,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各窗口单位均制定了本警种的语言行为规范,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衡水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深入梳理排查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着重解决徇私舞弊、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突出问题。
规范执法场所建设,确保民警在监督状态下开展工作,做到文明规范执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都要对群众提供报警、咨询、投诉服务的电话实行录音,接警室、讯问室、看守所提审室等场所均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户籍室、办证大厅等窗口办证部门也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公安专网,随时接受省、市监督部门的监督。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还采取装置显示屏、张贴公告、上网公布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定期通报社会治安形势、治安管理工作、便民措施等具体情况。
规范执法管理建设,提高执法监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执法管理体系。衡水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了《衡水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日常考核评议办法》,不断加大对公安基层科所队的跟踪考评力度;建立了执法回访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和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确保各执法部门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完善了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确保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衡水市公安局进一步明确了法制部门案件审核把关的范围、流程、责任,完善了执法科所队法制员制度。按照“各司其职、紧密合作”的原则,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每季度都要召开执法联席会议,共同分析从各渠道发现的执法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教育措施,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执法瑕疵档案制度,对发现的执法过错问题,及时启动执法瑕疵档案制度流程,及时开展民警执法过错责任核查认定、责任追究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促使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减少工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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