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1、向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另有规定的除外);2、接受询问;3、收费;4、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批;5、省厅制证;6、市、县局发证。二、申报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纸张复印件(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护照照片(48mmX33mm)3张;3、完整、真实、清晰填写《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三、承诺时限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制证时限为受理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首次申领护照每本200元,护照换发220元,护照补发420元。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