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至6月1日,市公安局在桃城区、开发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7天的乱燃乱放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整顿行动。此次行动共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查处、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1起。
此次行动开始前,桃城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根据市公安局的要求迅速制定了《关于在市区集中开展乱燃乱放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整顿行动进行了部署。
自5月25日起,桃城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印制了《衡水市公安局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共3万余份,组织各辖区派出所,在所有社区、居民区宾馆、饭店、沿街门店、油库、加油站、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等重点单位予以张贴,并在市区主要街道、繁华路段、居民小区、向过往群众发放。
此次行动期间,市区各派出所与辖区各酒店、饭店、社区、居民区、街道办事处、沿街出租房、企事业单位签定了禁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任状,同时组建巡逻队加大巡逻力度。每日早5时、中午12时的重点时间段,全体民警除值守人员外全部到街面进行巡逻。
6月1日早7时许,在市区西滏阳小区回迁楼处传来爆竹声,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了数挂鞭炮,民警当场制止了该起非法燃放的行为,当事人张某接受了行政处罚,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6月1日9时许,在市区中心街南段,当巡逻民警正对一个居民小区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小区内的一个幼儿园开业,门口摆放着两挂鞭炮,一男子正欲燃放,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了此人的燃放行为,并向现场人员宣传了相关禁放政策,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最终,该幼儿园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称以后绝不会再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