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推广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执法经验,进一步安排和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在全市掀起创建执法示范单位活动的新高潮,5月19日,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视频经验交流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马朝辉参加会议并讲话。
根据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市公安局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级同创”执法示范单位活动,以此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在创建活动中,市公安局用典型引路,大力营造“树先进、学先进、争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培养了一批基层执法示范典型,促进了全市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全面提升。经过评选,市公安局在4月份命名了2个执法示范县局,15个基层执法示范所队,并评选出50名执法示范标兵。在此次经验交流会上,来自桃城、开发区、枣强、冀州、武邑、景县等六位公安基层所队长结合本单位的执法工作实际,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介绍了执法规范化工作的先进经验。
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积极行动,认真学习和借鉴执法规范化的典型经验,研究具体措施,迎头赶超先进,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夯实执法监督这一关键点,深入开展“三位一体”执法质量动态考评,认真按照省公安厅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法律审核案件的执法环节开展主动和动态监督,全面实施实时考评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市公安局也将对日常办理的各类问题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实施个案考评和突出执法问题的评查剖析,从中发现和整改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市公安局要求各单位和部门要在全体民警中广泛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培训活动,强力推行执法资格认证。每位民警除必须通过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外,不同警种的民警还必须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考核。同时,高度重视执法档案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确保执法档案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为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市公安局还在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调解体系建设。加大对民警的培训力度,在民警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加大对专兼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尽量使较轻微的纠纷案件,以调解员调解为主,以有效节约公安警力;加大对派出所及一些办案部门调解工作的考评力度,完善符合我市公安调解实际的考核标准,确保全市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健全调解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励专兼职调解民警积极做好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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