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养犬管理,有效解决不按规定养犬和犬类扰民等问题,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提升城市环境和城市品位,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至7月上旬,在市区和各县城区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城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违法违规经营宠物门诊、宠物医院、宠物商店等宠物交易行为;在禁止时间内违规遛犬、遛犬不拴犬链、违规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犬类影响市容环境;犬类扰民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力求实现“四个百分百、三个没有、一个明显减少、一个明显提升”的目标。即:养犬登记率、登记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率、养犬户宣传率、发现流浪犬的捕捉率全部达到100%;城区没有大型犬、烈性犬和一户养多犬的现象,没有遛犬不拴链、犬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的现象,公共场所没有违规遛犬现象;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明显减少;城市环境和城市品味明显提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和违规养犬对公众秩序和人身健康带来的危害,积极创造依法文明、科学健康养犬,使公众认识和理解开展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专项行动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第二阶段主要是以主城区为重点,组织四区一县和有关警种配发统一的捕犬工具,集中开展不少于3次的捕犬统一行动。同时,全面开展巡查清缴行动,对发现的无证犬、大型犬、烈性犬和流浪犬坚决予以收缴,对无证养犬行为,在收缴犬只的同时,严格按照《条列》予以处罚养犬人办理免疫和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豢养,对妨碍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打击处理。第三阶段主要是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经验和不足,积极推动建立政府领导、公安主导,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养犬管理长效机制。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研究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了治安、巡警、交警、城管、法制等各警种的职责分工,要求主城区各分县局分别成立不少于8人的专业执法队伍,并调配专门执法车辆;以基层派出所为单位,全面摸排辖区养犬底数;认真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动员基层组织和治安积极分子积极参与。为确保行动措施落到实处,市局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各参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凡不认真履行职责、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犬类伤人问题的,严格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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