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其科学、精辟的论述,深刻阐明了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社会稳定之间的辩证关系。公安机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者、参与者,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公安机关必须把民生问题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打造和实施具有时代特征的民生警务,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和谐警民关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民生警务是公安机关的永恒价值追求
在2009年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公安厅党委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作出了“打造民生警务、加快对接并轨”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践充分证明,民生警务的提出和实施顺应了时代的发展,适应了人民的需求,对公安机关创新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已成为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方向和公安机关的永恒价值追求。
(一)打造和实施民生警务与党和国家大局高度一致。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只有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才能为改善民生创造条件,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提出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而民生警务的关键就是“服务型警务”,就是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警务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去把握、去谋划,推进服务型公安机关建设,坚持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为改革发展服务作为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方向,实现由传统的管理型、审批型警务向服务型警务转变。
(二)打造和实施民生警务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高度契合。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公安姓公,民警为民,这既是党对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集中体现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而民生警务本质上就是民本警务,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自觉实践,强调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主动把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定、公平正义、公共服务的新期待,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打造和实施民生警务与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高度统一。稳定是和谐之基,也是民生之需,更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过好日子,过太平日子,是中国老百姓的朴素愿望。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就没有幸福感。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承担着保障民生安全的重要职责,解决民安问题就是公安机关最大的警务。而民生警务的根本要求就是保障民安,就是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强烈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尽职尽责维护公平正义,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大力推进不断完善民生警务
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导向,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宗旨观念,努力打造民生警务,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做好保障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主动权。对因破产改制、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积极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坚持预警在先,调处在先,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和“保卫大项目”工作,对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提供了“一对一”的安保服务,围绕重点项目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建立一批警务室,派驻大批民警和巡护力量,实施全天候守护;深入推进打击假币“09行动”、打击假发票“端点行动”和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对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开展集中打击,全年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0余起,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积极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把该放的权全部放到位,能放的权全部放到底”,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65件,清理审核各类公安行政许可项目68项,对5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进行了流程再造;大力强化交通管理和消防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四项指标”明显下降,未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二)严厉打击突出刑事犯罪,全力打好保障民安“主动仗”。紧紧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刑事犯罪问题,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一是以“命案必破”为龙头,打好“歼灭战”。对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坚持领导上案,集中优势警力,强化破案攻坚,先后侦破了一批有影响恶性大要案,现行命案侦破率连续六年保持在90%以上。二是以“打黑除恶”为首要任务,打好“攻坚战”。对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成功打掉了邯郸县王守贵、复兴区张洪勇两个涉黑团伙和一批恶势力团伙。三是以“两抢一盗”为重点,打好“持久战”。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间断组织开展“打抢反盗”、“三打”等区域性专项打击行动,并根据发案规律特点,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全面强化对案件高发区域、部位和时段的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让群众感到民警就在身边,有效遏制了各类侵财犯罪的高发势头,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三)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切实增强惠民利民主动性。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深入开展“破小案、办小事”竞赛活动,引导民警在关注“大案”、“大事”的同时,更加注重事关群众利益的“小案”、“小事”;大力实施“公安窗口亮起来”工程,积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出台便民利民新举措,各种证照办理时限平均缩短7天,实现群众就近办理小型汽车注册登记、申领出国境证件、不经驾校即可直接到车管所考取驾证,大力推行办理证照“一站式”服务,农村边远地区“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等惠民举措,积极畅通警民联系和沟通渠道,认真落实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制度,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密切了警民联系;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工作,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年底群众问卷评议中,市公安局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四)强化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全力打造亲民务实警队。把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民警教育培训计划,作为民警的公共必修课,深入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五民”主题实践、“警察意识”主题教育、群众观念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促进全体民警牢固树立“公安工作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核心价值观,在思想深处打牢“民本意识”,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追求;以开展“学边防守条令”夺标竞赛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狠抓队伍警风警纪和作风养成,大力查纠对待群众冷横硬、纪律作风稀拉松、内务管理脏乱差和违反各项禁规禁令问题,不断增强公安机关的亲和力;积极适应社会客观环境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活动提出的新要求,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落实到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上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在推进“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中深化民生警务
(一)以辩证的观点,深刻认识推进民生警务、“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在联系。民生警务是省厅党委提出的与党和国家大局高度一致、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高度契合的警务工作新境界。“三项建设”是部党委着眼于强基固本,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所做出的科学决策。“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央为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三性”问题,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更好地掌控工作主动权,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三者相互联系,辩证统一。推进民生警务是实现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推进“三项建设”是实现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二者统一于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大局之下;推进民生警务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二者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互为依存;而“三项重点工作”是“三项建设”的统领,“三项建设”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有力抓手,二者是方向和路径的关系。
(二)以公安信息化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提升管控能力保障民生。信息就是警力,就是战斗力。抓住了信息化,就抓住公安工作的增长点,就抓住了公安事业的发展未来。推进民生警务,必须狠抓信息化建设,使其成为警务建设的强力助推和方向引领。要大力推进警务综合平台建设,为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和基础工作信息化提供支持;要深入推进情报平台三级联动应用,建立全天候工作运行机制,探索重大事件预警防范工作模式,推动警务工作组织体制机制的变革创新;要发挥情报信息在防控部署、有效打击中的作用,把有限的警力从传统信息处理分析中解放出来,通过信息化的高效、快速分析研判,为警务行动提供精准制导;要充分借助信息化科技优势,进一步完善以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为重点的管理机制,始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的了、管控的住;要大力加强科技防范建设,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的数字化警务,使防控工作实现由人力型向信息化提升。
(三)以执法规范化推进公正廉洁执法,通过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民生。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安正义,是民生警务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和价值所在。推进民生警务,必须首先做到规范执法。要准确把握群众对公正执法的新期待,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突出抓好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的树立,突出抓好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突出抓好执法制度和长效机制的建设,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具体工作中,要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融法、理、情于一体,体现宽严相济,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积极推广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治安案件调解、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等办法,尽量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要探索实行刑事案件受害人救济制度,对因犯罪活动造成生产、生活受损,通过诉讼渠道无法获得赔偿的,可以实施刑事救助。要加快推行网上执法步伐,对执法过程实行网上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确保执法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特别是在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要坚持“三个慎用”、坚持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引发警民冲突,坚决避免发生流血事件。
(四)以社会矛盾化解促进警民关系和谐,通过提高群众满意度服务民生。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是公安机关践行民生警务、密切警民关系的有效载体。各级各部门要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基本任务、公安民警的一项基本功课,纳入公安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公安民警的职责范畴。要大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最大限度地让民警走进社区村庄、融入人民群众,努力把城乡警务室建设成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平台。要在消除案件滋生诱发因素上下功夫,坚持从“小处”着眼、向“大处”努力、整改“小隐患”、解决“小矛盾”、平息“小信访”、注重“小关怀”、办好“小事情”,把可能诱发滋生各种案件的隐患、矛盾、积怨因素解决在案发之前。要进一步健全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好第一现场,牢牢掌控重大突发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置权。要坚持集中破大案、重点破小案、重点侦破小偷小摸、“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追逃的同时注重追赃,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损失。要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压缩犯罪空间。要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治安问题,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要积极推进公安机关公共服务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不断出台更多、更实际的便民利民新举措。要大力推进“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切实把便民利民惠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内务条令》的遵守、贯彻,使职业化的语言、动作和程序成为公安民警的自觉行为,成为公安机关的工作常态。要扩大对外宣传,主动引导涉警舆情,加强警务公开,畅通警民沟通渠道,实行案件回访,大力强化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努力营造“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良好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