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公安局召开强力推进“三项建设”工作会议,就如何促进警民和谐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实际推行具有邯郸特色的六项举措,促进警民和谐关系。
据了解,此次市公安局推出的六项举措首先将建立对当事群众回访回告制度,以基层一线各部门警种和窗口单位为重点,所受理每起案件、每个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都要及时向群众反馈,征求群众意见,最大限度让群众满意。第二,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社区和农村警务室为依托,实行“行政审批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的工作模式。将办理户口、出入境手续、车牌、消防等行政审批审核相关事项进社区、进农村与群众近距离服务。针对警力相对较少的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将推行“流动警务室”工作模式,使公安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第三,推行治安预警和安全防范提示工作制度。市公安局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和传媒工具,适时发布治安预警分析和预警提示。同时,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将采取在主要街道和繁华区域安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向群众通报辖区治安动态和宣传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第四,推行办事群众在窗口单位当场签署意见制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行政审批大厅和户籍室为重点,在窗口单位办事群众可通过计算机系统当场签署对民警工作是否满意意见,群众签署意见的结果,要作为评价民警的重要依据。第五、推行群众满意度定期测评制度。市公安局将每半年统一组织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采取网络测评、手机测评、问卷调查或委托统计部门组织测评等形式,真正了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程度,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和心愿,测评结果要在全市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第六,开展“爱民基层单位”和“爱民警察”评选活动。市公安局将每年广泛征求社区群众、人大政协代表等社会各级人士意见,评选出十佳“爱民基层单位”和十佳“爱民警察”优先予以重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