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建设”正在全国公安机关中如火如荼地开展着。一提到“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一些基层的领导和同志们已经习惯了采取“传统模式”开展亲民爱民活动,以此融洽警民关系。而近日,笔者在与一位基层派出所老教导员的一番交流后,却促使我对“如何有效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这个问题有了新的触动和思考。
这位老教导员给我讲述了他工作中的这样一段经历。几年前,他们派出所与辖区一位孤残居民结成了帮扶对子。此后,每逢节假日和空闲时间,他都会带着民警到老人家走走看看、干点儿零活。但令他苦恼的是,似乎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老人太多的认同和肯定。久而久之,他和包片儿民警的热情也开始有些滑坡了。一次,他又去老人家走访,闲聊的过程中,他突然发现老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还没有办,便立刻联系户籍民警主动上门服务,身份证办好后,又及时给老人送到了家里。
就是这么一件事,却让这位老人感激万分,逢人就夸派出所好。这让他感到很疑惑:为什么同样性质的两件事情,所取得的效果反差会那么大呢?后来,老人在聊天中讲出了自己的想法:“你们打扫卫生,我不是不领情,而是感觉你们做了社区、居委会来做的事情,没啥特别的感觉;可当你们开始用心观察并帮助我解决二代证的实际问题时,我就感觉到你们的真诚和用心,所以特别感动。”
这段经历让那位老指导员感慨万千,也让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应该从心开始,用心沟通,准确把握好群众到底需要啥。
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活动中,我们不能主观臆想地认为群众需要什么,或者我们手里有什么,就提供什么服务。这样往往会犯经验主义的错误,导致事倍功半的结果。我们应该用心观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角度,了解和把握他们的真实需要,有针对性地把工作重心放在解决群众最紧要、最关心的问题上,避免出现轰轰烈烈走过场的现象,努力以点滴的工作来换取实实在在的效果。
事实证明,群众就是反映我们工作好坏的一面镜子,当我们带着感情去工作,与群众像朋友一样相处,像走亲戚一样时刻关心和帮助他们时,群众就会热烈地回应。因此,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活动中,我们只有以诚换心,付出真情,切实解决群众之所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为群众解决问题,在警民互帮互促中使警民关系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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