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国震)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邢台市妇联、市公安局决定在公安机关建立“110家庭暴力报警服务中心”,作为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协调机构。
该中心的受理范围包括,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特别是严重侵犯妇女、老人、儿童人身权利,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行为。
该中心在受理案件以后要求接警单位,一是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民警不得以家务纠纷、夫妻矛盾为由不予处理和推诿,力争第一时间到现场,以确保受暴人不再受暴力威胁,并对受暴人及施暴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报警时间、报警内容、受暴程度等进行如实记录,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最大限度的为受害人争取有力证据,以便随时调档使用。必要时要对受害人提供妥当保护。二是对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施暴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较重的的施暴者要依法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触犯刑律的施暴者,应交属地管辖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三是对尚未发生或侵害行为已经结束的家暴行为,一方面按规定处置,另一方面由公安机关或妇联组织积极协调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参与调处,以便切实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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