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部队到公安,屈指算来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已近35个年头。这些年来,始终是隐身于镜头和笔触的背后去发现一个又一个鲜活的新闻素材。就像当年小品《主角配角》里的陈佩斯一样,在火热的公安业务工作中自己始终是一个配角,只有唯一的一次当了一把主角,但因为同时需要从事这件事的照相工作,镜头里也没有留下自己的影像,所以标题主角二字我自觉地加上了引号,虽然不能完全算绝对的主角,但从我自身的角度来说也是一个经典战例。
事情是这样的:
2007年5月16日晚18时许,我局路北区分局祥丰道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长宁道祥荣里小区西侧(5路终点站南)发现一名走失的幼童。连续两天,派出所民警多方查找,还是没有小男孩亲人的音信。当我获得此信息后,连续六次在省、市的报纸和电视上报道了丢失男童寻亲的消息,仍无无线索。最后,我凭借多年配角精力积累的公安侦查经验,根据宝宝的普通话标准、生活习惯很好、很有教养等推测,他很有可能是北京被拐的幼童。于是我急忙联系《北京青年报》的记者朋友李涛,给他发去走失男童的照片和相关信息,请他帮忙。《北京青年报》对此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宣传,最终孩子的姥爷看到报纸后带着孩子的妈妈来到唐山……
唐山:郭向东

图1:我想回家

图2:这里有这么多“妈妈”

图3:我还是想回家

图4:“妈妈”家的“姥爷”来看我

图5:跟“妈妈”家的“姥爷”回家

图6:“妈妈”和“姥姥”帮我洗脸

图7:饭后吃点水果

图8:“妈妈”给我配了一把“枪”

图9:“家人”帮我找家

图10:记者们也来了

图11:妈妈真来了

图12:她们都哭了

图13:“妈妈”验证我身上的特征

图14:妈妈突然给“妈妈”下跪

图15:妈妈第二次突然给“妈妈”下跪

图16:临行前“妈妈”在派出所请我

图17:妈妈给我的“家人”下跪,再见了我的“家人”——“妈妈”“姥爷”“姥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