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将道德与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用道德的力量管理交通,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了今年春运工作的顺利完成。
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通过学习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部署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认识到道德规范是驱除愚昧、战胜邪恶,教导人类追求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不断发展的原动力。时代进步需要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来引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道德模范的力量来推动,城乡交通也同样需要道德的力量来管理。为此,他们教育民警改变以往在交通管理中重处罚轻教育的做法,注重用道德的力量管理交通。首先,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过程中,要求全队民警“打铁先得本身硬”,坚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和理性、平和、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强化以人为本执法理念、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在春运期间,他们积极向过往车辆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热情为有困难的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了民警的良好新形象。 二是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领导进行汇报,由县领导出面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及全社会各个层面共同参与,实行齐抓共管。副县长孙瑞峰和公安局副局长刘永彬亲自协调并带领县团委、文明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通安全员等1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活动。三是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尤其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倡导的“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和“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宣传到千家万户,着力提高交通参与人的交通素质,自觉用道德观念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四是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不受道德约束的客运车辆超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站外组客、无牌无证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查严管,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以提升交通违法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大队通过认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繁忙的春运期间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了春运安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