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与工作效率,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以下便民利民措施: 一、车管、事故、秩序民警实行挂牌办公制度,做到快速服务、全程服务、文明服务、热情服务。 二、严格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公安部“五条禁令”,违者按规定处理。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不推诿搪塞。 四、122交通事故值班电话全天24小时接报警,县城内15分钟、其它乡镇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事故现场勘查无特殊情况,一般事故40分钟、重大事故90分钟、特大事故120分钟勘查完毕。 五、办理车管业中,严格按照“省交管局推出的8条便民措施”办理一切手续,对新车上牌照、办理驾驶证、车辆年检、换证等项业务只要手续齐全、合法,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六、秩序民警在路面执勤时要着装规范,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依法扣留车辆时,手续合法;对外地来丰机动车、驾驶员无严重违法,只纠正违法,不罚款。 七、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做到热情、耐心、认真处理信访案件,一般案件和案情基本清楚的,2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上访人,对一时难以办结的重大疑难案件,40日内书面答复上访人。 八、不扩大收、罚范围和标准,收罚后必须开据收罚票据,杜绝打白条等违反收支规定的现象发生。 监督电话:0314—8036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