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台具体服务措施: 一、坚持和完善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为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因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发生的一般违法犯罪案件,对其法人代表和高管人员慎用强制措施。 二、实行治安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对各类案件发案特点及规律进行研判和汇总,及时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上进行发布,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 三、对治安、户籍、车管、消防等部门实行AB岗工作制,确保群众及时办理各项业务;对群众办理事项,只要符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随到随办,或一次告知、二次办结。 四、对在县内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当场教育放行,一般交通违法当场处理,严重交通违法处理不超过24小时。 五、公民办理临时身份证,凡是符合办理条件的,可即时办理;县城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及其它户籍业务实行一周七天工作制;全县各派出所对辖区内的老弱病残公民根据需要实行预约、上门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业务。 六、严格执行各种规定,不乱设收、罚项目,不扩大收、罚范围和标准;及时查处民警侵犯罪企业、群众利益和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