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承德市公安局四项措施强化危险爆炸物品管理 |
|
| [2010-01-12 04:48] 来源:本网 作者:晓慧 责任编辑:chengde |
|
春节将至,为巩固“治爆缉枪”工作成效,推进岁末年初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冬季行动”方案,使全市老百姓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承德市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加大爆炸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春节期间危爆物品安全。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市局组织全体治安系统民警认真学习《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和《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以及省厅领导的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到爆炸物品管理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增强抓好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号召全警动员,全警参战,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抓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春节安全保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全面排查,剔除隐患。责成各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民爆服务站储存库及大中型涉爆单位储存库在春节期间要全面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制度,落实白天三人,夜间四人专人看守措施、值守人员要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并形成巡查记录,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案件发生。责令各县区公安机关要不定期的对储存库进行检查,民爆储存库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和《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对于不符合的,一律严禁储存爆炸物品。同时,治安支队检查危爆物品储存、使用单位(包括剧毒物品)的库存登记、消耗登记是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核对其实际库存量和核定库存量,严禁超储。 |
|
|
回到顶端 ▽
关闭窗口 ▼ |
|
|
|
| 相关阅读: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