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16时许,受害人刘某与家人9时许离开家(工业路甲一号4排5号),下午14时许回家时发现家中被盗,嫌疑人从窗户进入室内盗走现金1600元、黄金手链一条(13克)、索爱手机一部时(2050元)、康佳手机一部(400元)。案发后桥东分局刑警技术中队侦查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工作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全面的勘察,提取了数枚现场指纹。经对痕迹物证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有一枚指纹与其家人指纹不一样,随即将案发现场提取的这枚指纹输入指纹库,并通过远程指纹比对系统,进行比对。最终认定,现场指纹为杨某(男,16岁)所留,此案获得重大突破。随后,该队通过“河北公安综合信息系统”查找杨某的信息,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实施了抓捕,当民警赶到宁远村找到其住处时杨已不知去向。
为了尽快抓获杨某,民警加大了调查和摸排的力度,同时充分发挥特情耳目作用,获取了杨某的QQ号码后,立即对该QQ号进行布控。并通过QQ号查明杨的具体位置在宁远村,但具体门牌号不清。为此,该队民警立即上网称其为好友与其聊天,在聊天当中得知其家现在已搬到宁远村其家菜地附近,民警立即前往宁远村查找到该住处,并将该杨一举抓获。审查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办案民警详细制定讯问计划,一方面巧妙运用审讯技巧,另一方面展开心理攻势,促使杨交待了今年以来先后在桥东、桥西采取攀窗入室等手段盗窃作案6起,盗窃财物涉案金额约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现杨某因涉嫌盗窃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