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用户 找回密码
栏目导航:地市新闻 案件快递 警情提示 公安文化 专题报道 便民警务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案件快递 > 正文
 
交通肇事远逃他乡,最终异地落网
[2010-08-26 04:50]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gelifei
   本网讯  唐山迁安市马兰庄镇葛某酒后驾车交通肇事后,为逃避近30万元的赔偿费远逃他乡半年之久,被广西柳江县警方擒获,日前,被押解回迁。
   2009年3月13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葛某酒后驾驶小客车由迁安向卢龙方向行驶至迁卢公路姚官屯路口时,将前方同向行驶张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撞倒,但此时葛某并未停车,而是继续前行驶入逆向车道,又将对向行驶肖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撞倒,造成三方车辆损坏,张某、肖某受伤,后经唐山市公安局鉴定肖某为重伤。葛某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应承担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近30万元。面对受害者的巨大损失和痛苦,为逃避巨额的赔偿费用, 2010年1月在事故调节期间,葛某心存侥幸,畏罪潜逃。随后,我迁安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多次传唤未果的情况下,将葛某进行网上通缉。2010年8月17日,犯罪嫌疑人葛某某在广西省柳江县一网吧上网时,被当地警方抓获。随后通知我局。我大队立即派出民警前往,于同月23日将其押解回迁。
   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已被迁安警方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回到顶端 关闭窗口
上篇新闻: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马成民落入法网 下篇新闻:文安警方多方排查抓获命案逃犯
 
联系我们 | 关于网站 | 网址域名 | 版权声明 | 法律责任
河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 河北省公安厅新闻中心主办 冀ICP备字050034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