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海波 顺新)近日,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嫌诈骗20辆大货车,涉案金额达143万多元的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落入法网。
2009年12月6日,某汽贸集团公司员工到滦县公安局报案称:2007年10月20日,刘某(男,汉族,49岁,湖北省武汉市人)、李某(男,汉族,41岁,住武汉市人)、赵某(男,汉族,31岁,武汉市人)、都某(女,汉族,47岁,武汉市人)以分期付款形式从该公司分别购买5辆(共计20辆)陕汽半挂车。2009年2月拒绝还款,且人已逃匿。所购20辆陕汽半挂车中的19辆于2008年5月被转卖,另1辆车下落不明。
接报后,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将情况向县局汇报,县局局长王幼平高度重视,要求经侦大队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全力以赴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该局经侦大队立即安排民警展开调查工作,主管副局长贾瑞成、田军及经侦大队大队长郝志刚亲自与办案民警研究案情,制定调查方案,并及时将侦破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局主要领导汇报。上案民警多次赴湖北武汉、内蒙古乌拉特中旗、通辽、陕西西安等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中克服了重重困难和阻力,终于将案情基本查清。经调查查明:刘某、都某系夫妻关系。2007年10月20日,刘某、李某、赵某、都某4人在汽贸公司员工王某(男,汉族,滦县人)提供便利的情况下虚构资信证明为武汉玖信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顶名购买了20辆陕汽半挂车,骗取该公司车款1435556.80元。2009年12月31日该局经侦大队经市局批准立案。2010年1月1日,该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执行刑事拘留。之后,上案民警迅速对刘某展开抓捕工作,但一直没有找到其下落,随后该局将刘某上网通缉。经多方查找线索后,在市局经侦支队及省厅经侦总队和武汉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2010年2月3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从汉口一茶楼内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滦县公安局解回,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